青岛科技大学 2008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8 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 2008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调剂办法如下:
需调剂转入考生的专业必须是我校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调剂转出的考生必须是我校线上生源充足的专业。校内调剂优先进行。初试成绩未达到教育部确定分数线考生的报考材料不得转至其他招生单位。
1 、校内调剂
参加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为:⑴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所报考学科门类的最低复试要求;⑵考生的统考科目原则上应与转入专业的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且考生的报考专业与转入专业相近。
调剂程序是: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内调剂申请表》,转入、转出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署意见,交学校招生办公室初审,符合条件的考生转有关院系审核,参加复试。
2 、校际调剂
参加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为:⑴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由教育部划定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转入考生的初试成绩还必须达到我校该专业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⑵考生的统考科目原则上应与转入专业的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且考生的报考专业与转入专业相近。
调剂程序:
转入:由考生本人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个人信息,提出申请,院系通过网上进行审核,通过后,报研招办进行审核,只有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后方可参加复试。优先调剂重点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且报考设有研究生院的重点大学的考生。
转出: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校际调剂申请表》,持调剂院校复试接收函,一志愿达线考生转出须由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署意见,交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转有关高校参加复试。
单考考生不能参加调剂复试。
未列入我校复试名单但达到国家线考生,以及参加复试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各学院及研招办应积极并及时协助其做好校际调剂工作。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