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1993年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5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2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荣誉称号,2016年获批国家级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设有13个教学院部,拥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土木工程获批山东省首批一流学科,机械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获批山东省一流学科(培育);拥有冶金炉渣高效资源化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44个国家、省部、市级重点实验室(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有海洋环境混凝土技术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山东省高校蓝色经济区工程建设与安全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高校水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高校激光绿色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高校滨海城乡建设工程材料性能提升与绿色建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快速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青岛示范中心、海尔-理工博士后工作站研发基地、山东省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研究基地等。目前在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2979人。
学校贯彻党的办学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倡导学术民主与学术创新、社会公允和以人为本,秉承“百折不挠、刚毅厚重、勇承重载”理工大学精神传统;高质量地培养高素质人才,服务于社会和经济建设发展。目前,学校正朝着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招生学科(类别)及接受推免生人数
除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硕士外,其它全日制学科(类别)均接收推免生,实际接收人数以最后我校在研招网确认拟录取人数为准,我校拟接收推免生的学科(类别)及拟接受推免生人数请考生参阅《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二)考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且通过研招网审核。
四、报名事宜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tm(以下简称研招网)履行网上注册、报名手续。
五、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2021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考生填报专业志愿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学科(类别)后,在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填报专业志愿。具体要求如下:
1. 考生须网上支付报名费,否则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2. 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正确选择所报考的学科(类别)、研究方向。
3. 考生所提供的本人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并确保在录取工作完成前有效。
(二)学校发出复试通知
1.招生学院和学校分别审查考生申报资格,并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申请条件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2.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三)考生参加复试招生学院通知参加本学院复试的考生准备复试。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验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成绩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生收到学校待录取通知后,要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是否被拟录取以考生接受待录取为准。
3、学校组织拟录取推免生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学校公示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六)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六、推免生优惠政策
(一)推免生可优先选择导师,且不受导师招生数量限制。
(二)接收推免生享受学校奖助学金。
1、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均可获16000元的研究生新生一等奖学金。
2、表现特别突出可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三)报销外地来学校复试推免生的往返路费。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后学校为其报销从就读学校所在地来青岛复试时往返车船费(按国家规定执行,路途遥远可报销飞机经济舱),报销须提供往返差旅票据。
七、其它事项
(一)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二)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学校下发硕士研究生新生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三)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2-85071303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h.qut.edu.cn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嘉陵江东路777号;邮编:266525
九、欢迎全国推免生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