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工作原则,由于第二批有两名考生放弃拟录取,根据初试成绩并复试考核结果,经复试小组评议,研究所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审定,拟录取如下2名考生为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第三批),具体拟录取名单见下表。拟录取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教育部批准方为有效。
考生编号 |
考生姓名 |
来源高校 |
初试总分 |
复试成绩 |
综合成绩 |
拟录取专业 |
144303206000348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302 |
87 |
73 |
材料与化工 |
|
144303062000135 |
河南师范大学 |
287 |
76 |
67 |
材料与化工 |
请以上同学4月8日9点前发送“***(名字)确认接受拟录取信息”的邮件到yzb@qibebt.ac.cn。所有拟录取程序将在全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完成。
对公示名单人员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10日(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研究生处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并请署名真实姓名。
联系人:刘佳
联系电话:0532-80662600
E-mail: liujia@qibebt.ac.cn
公示期:2022.4.7-2022.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