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科院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初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所推荐中科院优博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选名额
2017年度院优博初选名额为86篇,各研究所可根据本单位在学博士生规模、博士学位授权培养点数量等,推荐博士学位论文参加校内初选。
二、初选标准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具有开创性,并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对该学科的科学研究起到重要作用;
3. 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内同类领域的领先水平或国际同类领域的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4.论文符合各学科的学术规范、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能突出反映论文作者学风严谨、具有很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5. 对于涉及博士学位论文核心内容的学术成果,须同时有国科大的署名。
三、初选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在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的,也可推荐参评。院优博论文的评选不接受下列博士学位论文:
(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三)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未署名国科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四)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请申请者于4月20日前将附件1-3、博士学位论文(PDF格式)、成果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将电子版发到邮箱:sufx@qibebt.ac.cn;本次优博申请不用交纸质版。
五、注意事项
(一)请按照表格的要求填写,不要空项,不得改变表格的版式和大小(A4版面)。
(二)需特别注意:《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中,代表性成果应填写候选人在攻博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与博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代表性成果;成果查询信息栏应填写论文检索号、国际标准书号(ISBN)、专利号、获奖证书号等,填写"检索号"时,若论文被SCI、SSCI、EI、A&HCI检索,则填写论文检索号,否则填写刊物的出版年期。
?
?
人力资源部
2017年3月20日
附件: | 附件1-3.docx (27.8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