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所清源聚能系列奖学(教)金管理办法,现将2016年度奖学金的申请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清源聚能——奖学金(教)金”,其中奖学金设特别奖、优秀研究生奖、优秀联合培养研究生奖。
1、特别奖每年按研究生所在专业奖励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总共不超过3名。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由研究所教育委员会评定最终获奖人,奖金额度5000元/人。
2、优秀研究生奖名额根据每年学籍在所研究生总数的5%比例确定,人选由各二级所推荐评定,奖金额度1000元/人。
3、优秀联合培养研究生奖每年奖励与我所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的优秀学生3名,人选由各二级所各推荐1名,奖金为1000元/人。
4、“清源聚能——奖教金”每年评选优秀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各1名,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
(二)“清源聚能——张东柯奖学金”,由澳大利亚工程院院士张东柯先生捐赠设立,奖励对象为生物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在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张东柯奖学金”共设立三个等级,分别为一等奖、二等奖及三等奖。每年奖励7人,一等奖1人,奖金8000元人民币;二等奖2人,奖金3000元人民币/人;三等奖4人,奖金2000元人民币/人。
(三)“清源聚能——同大奖学金”由研究所原党委书记隋红建同志捐赠设立,旨在资助我所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在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开展学业研究。“同大奖学金”共设三个等级,每年奖励3人。其中,一等奖1人,奖金8000元人民币;二等奖1人,奖金3000元人民币;三等奖1人,奖金2000元人民币。
二、申报条件
(一)“清源聚能——奖学金(教)金”各奖项申报条件参见《“清源聚能”奖学奖教金管理办法》
(二)“清源聚能——张东柯奖学金”申报条件参见《“清源聚能-张东柯奖学金”管理办法》
(三)“清源聚能——同大奖学金”申报条件参见《“清源聚能-同大奖学金”管理办法》
三、评选程序
(一)“清源聚能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优秀联合培养研究生奖,由个人申请,二级所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汇总名单后报研究所教育委员会审定。
(二)“清源聚能奖学金”特别奖,由个人申请,人力资源部汇总名单后报研究所教育委员会审定,申报表中要注明符合申报条件第四项中的哪一项,申请特别奖的候选人须向教育委员会做综述报告。
(三)“清源聚能奖学金”奖教金,由个人申请,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提交到研究所教育委员会
(四)“清源聚能——张东柯奖学金”、“清源聚能——同大奖学金”由个人申请,经导师推荐,人力资源部初审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评选。
四、材料报送
(一)“清源聚能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优秀联合培养研究生奖以二级所为单位,报送申请材料至人力资源部。其他奖项请申请者本人报送材料,材料要求:
1、填写完整的《清源聚能奖学金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版)
2、《2016年度清源聚能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3、有摘要的作品首页或其它科研成果证明(pdf扫描件)
4、申请优秀联合培养研究生奖的需要提供联合培养协议(pdf扫描件)
邮件请注明“二级所名称/申请人姓名+申请奖项”。
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6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苏繁星
办公电话:80662787
电子邮件:sufx@qibebt.ac.cn
2016年12月21日
附件: | 申报材料.zip (643.1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