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今年我校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书,请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右侧《成绩查询》,查询是否具有复试资格。查询后务必点击确认复试资格"未确认",以确认收到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今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办法
1、2010年硕士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见附件一。复试比例不超过1:1.5。
2、今年我校部分专业可接收校内相近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调剂复试专业及人数见附件一)。
校内调剂办法:申请校内调剂的考生,考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出专业及调入专业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
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填写《青岛大学2010年硕士生复试校内调剂申请表》(见附件二)并于4月4日11点前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地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发传真至研招办,传真号:0532-85953655),研招办依据调剂要求及初试总分确定复试名单。已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可以放弃一志愿复试,申请校内调剂。如果调剂至其他专业后未取得复试资格,允许回到原专业进行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如进行校内调剂,仍按照第一志愿加试科目要求进行加试。调剂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调剂结果及复试名单将于4月7日在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3、我校部分专业招收一志愿报考外校调剂生源,相关通知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rad.qdu.edu.cn/yzb/index.asp)。填报完调剂志愿后不要再修改调剂的学校和专业,4月5日—7日我校将向审核资格通过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如修改志愿,将无法接收复试通知,视为放弃复试资格。调剂考生只能填报我校一个复制专业和方向,不能同时填报多个。
4、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要加试公共外语,外语种类与初试外国语相同。除加考听力外,其他考试形式、难度与初试基本相同,满分100分。未参加外语加试的考生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与初试成绩相差悬殊的,将进一步考核其外语能力并决定录取与否。
5、同等学力考生要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相关加试科目见《青岛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不合格者不录取;加试合格者,加试的成绩不计入录取成绩。加试名单是根据考生网报信息确定的,如果有误差,请考生提前与研招办及学院联系,故意隐瞒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6、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思想政治审查及体检。政审及体检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具体安排
调剂考生与一志愿考生共同复试。请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应届考生持学生证原件)及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两张于规定时间地点报到并参加复试,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费180元(艺术类考生240元),体检费25元。食宿及差旅费一律自理。
1、复试报到时间:4月9日(周五)8:30—17:00。报到地点: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博文楼大厅)。研招办电话0532-85954377。
2、考试:
(1)公共外国语考试:4月10日上午8:30-11:30(考生需自备听力接收机,并于4月9日下午4:00-5:00进行试听);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4月10日下午14:00-17:00;
(3)考试地点:报到时公布。
3、体检:所有考生于4月11日上午8:00—11:00空腹抽血;4月11日-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各项指标检查,体检地点:青岛大学校医院。
4、各学院组织专业面试:4月11日、4月12日全天。地点:请咨询各相关学院。专业面试内容:参照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青岛大学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专业复试方案》。
5、思想政治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从网上下载《青岛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见附件三),由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在复试时交给复试学科已备审查。
三、录取办法
1、录取顺序按下列办法确定:初试总分×50%+面试总分×40%+加试公共外语分×10%=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考生综合得分相同,参考统考科目初试成绩。同一学科若有第一、第二志愿考生同时复试,在确定录取顺序时,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考生优先。
2、对近四年来,获得过省、部级及其以上学术奖励或取得重要学术成果者,在复试时可优先考虑;其相关材料须报研招办审核备案。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面试意见为“不录取”的考生不予排序录取。
4、推荐免试生在推荐审核时已经组织面试,此次不再复试。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如果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请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天内向研招办提出署名的书面申诉。研招办将视具体情况尽快答复考生。
2、预计4月中下旬在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并开始调档。
3、新生入学时,我校将对录取的考生加强全面复查,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请考生随时关注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rad.qdu.edu.cn/yzb/index.asp),我们将及时公布最新消息。
本复试录取办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32-85954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