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调剂办法:
(一)学术性学位:
1、接收专业:见附件一。
2、基本要求:
(1)成绩符合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基本要求;
(2)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毕业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3)申请调入专业应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调入专业考试科目设有统考数学的考生,其初试科目须包含统考数学或理学门类的自命题数学。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
调剂专业及相关要求见《青岛大学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http://grad.qdu.edu.cn/yzb/view_news.asp?newsid=230)。
二、调剂程序:
1、我校根据调剂原则确定接收调剂专业和人数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接收调剂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信息(所有考生必须在该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否则预报名信息无效);
3、我校将于4月13日10点下载考生数据库,并与4月15日通过调剂系统发布复试通知及复试安排;
4、考生务必及时回复确认信息,并于4月18日到我校报到参加复试,具体复试安排将于近期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5、我校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布拟录取通知;
6、被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及时进行网上确认,并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办理调档手续;
7、考生一志愿报考单位将考生试卷于规定时间寄至我校,研招办核实考生资料后,确定调剂录取工作成功。
附件一:接收外校调剂专业
学院 | 接收专业名称 |
外语学院 | 日语语言文学 |
音乐学院 | 音乐学 |
美术学院 | 设计艺术学(不含服装设计) |
物理科学学院 | 理论物理 |
物理科学学院 | 凝聚态物理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电子工程 |
机电工程学院 | 车辆工程 |
机电工程学院 | 热能工程 |
自动化工程学院 | 系统理论 |
自动化工程学院 | 信号与信息处理 |
自动化工程学院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系统结构 |
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 | 材料学 |
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 | 材料加工工程 |
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 | 化学工艺 |
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 | 应用化学 |
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 | 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 |
纺织服装学院 | 纺织工程 |
纺织服装学院 | 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 |
纺织服装学院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师范学院 | 课程与教学论 |
师范学院 | 专门史 |
经济学院 | 政治经济学 |
经济学院 | 西方经济学 |
经济学院 | 世界经济 |
国际商学院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国际商学院 | 国际贸易学 |
国际商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国际商学院 | 会计学 |
国际商学院 | 企业管理 |
国际商学院 | 技术经济及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