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合格分数线:外语≥59分,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60分,总分≥190分。
二、符合以上分数线的考生与报考专业所在学院教科办联系,确定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5月6日至5月9日之间)。
学院 |
联系人 |
办公地点 |
联系电话 |
商学院 |
荆主任 |
东1教2楼 |
85953637 |
自动化工程学院 |
金主任 |
东4教308 |
85953667 |
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 |
路主任 |
东3教207 |
85951290 |
医学院 |
宋主任 |
登州路38号 |
82991037 |
三、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请于5月5日(周一)持身份证、准考证、学位证原件及复试费100元到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同等学力考生还应提供论文及科研成果奖励。
四、复试合格考生在收到调档通知后进行调档政审。凡人事、工资等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的考生按委培生录取,并依据国家规定交纳相应的培养费;凡能够调档脱产学习的考生按统招生录取。
五、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应该加试的,请主动与报考学科专业联系加试事宜。隐瞒不报的,承担相应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