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立场坚定、思想过硬,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1.骨干计划招生是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严格执行《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
2.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我校2018年拟招收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14人,招收理工类、应用型专业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招收汉族在职考生比例不超过10%。
二、生源范围及招生专业
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宁夏、新疆等6省(区)。上述省区的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符合《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
3.身体状况符合《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
(二)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专门部门进行报考资格确认,并于报名前将审批后的《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至我校研招办。
考生须进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具体参照《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考试录取
1.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对新疆、云南藏区及云南怒江的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我校进行基础强化学习,不再单独安排强化基础培训。
3.协议签订。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
五、就业管理
1.就业。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2.派遣。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学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升学。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职学生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应届硕士毕业生只能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同时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六、其他
1.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费与基本修业年限》。
2.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我校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