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生入学复试方案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强化复试在选拔合格、优秀生源中的作用,完善创新型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促进复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依据教育部及中国海洋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察。业务课、外国语考核以及实验(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均进行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3、本院二个专业的学术研究生考生参加复试名额均采取差额复试,复试与计划录取比例为1.2:1。工程硕士复试名单届时通知。
二、复试工作方法
1、复试方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复试笔试科目: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专业为《水产食品学》,食品科学专业、食品加工与安全及食品工程专业均为《食品化学》。
专业综合素质复试:专业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科学研究及工程应用潜能或能力,由面试试题和口头提问二种形式组成。面试试题由复试小组在考生复试前拟定,试题的数量应不少于20套,由考生随机选择。试题内容及答案由复试小组成员根据本科要求制定。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分数。
实践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实验动手动力,在实验室由三名实验老师当面考查。专业综合素质及实践技能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分数。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基础英语为主,由三位老师进行口语交流及当面翻译一段文字(由学生随机抽取)。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满分为10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面试分数。
2、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计算按下列公式:复试成绩 =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 + 专业综合素质成绩×30% + 实践技能成绩×20% +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
三、拟录取排名方法
1、按录取总成绩排名录取。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 + 复试成绩×50%。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其他
1、复试地点、复试时间及复试学生顺序,届时在学院门前宣传栏中公布。
2、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