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学校代码:10447,学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是山东省属综合性大学,坐落在有着"江北水城"美称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聊城市。学校始建于1974年,原名山东师范学院聊城分院,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改为聊城师范学院,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聊城大学。学校教学相长、学风浓厚,享有“学在聊大”的美誉,校园环境优雅,湖光山色,四季常青,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学校从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现有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9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现有教育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艺术硕士5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包括34个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领域。全日制在校研究生1400余人,硕士研究生导师500余人。 为做好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我校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硕士研究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请参见《聊城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2018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10人(其中学术型研究生拟招生230人,专业学位研究生拟招生380人),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10人。最终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下达招生计划数与专业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报考条件的有关规定。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以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但原则上不得跨专业报考。 报考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领域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5年以上工作经验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报名办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名前。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报名部分的有关要求。 2.网上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严格按照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和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到网上报名所选定的报考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试资格审查。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或者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六、初试 1.打印准考证。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色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12月23日下午,外国语;12月24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4日下午,业务课二。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我校考试公告。 除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科目采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试题外,其它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4.初试成绩 初试成绩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七、复试录取 1.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到4月上旬。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我校对复试考生提交的各项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3.复试考生的体检工作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组织落实,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4.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三部分。 5.对符合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进行加试。 6.我校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7.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九、学制与收费标准 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教育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学制为2年,艺术硕士为3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为3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和山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规范研究生教育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86号)文件规定,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为:6000元/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为:7000元/年。 十、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定向研究生除外); 2.学校助学金:4800元/年(定向研究生除外); 3.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比例执行); 4.学业奖学金(一等):8000元/年(按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的比例执行); 5.学业奖学金(二等):3000元/年(按在校研究生人数30%的比例执行) 6.研究生三助(助管、助研、助教):500-800元/月; 7.其它专项奖励: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优秀硕士论文等。 十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聊城大学东校区办公楼B座610室(252059) 电话:0635-8239267 邮箱:yzb@l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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