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始建于1974年,原名山东师范学院聊城分院,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改为聊城师范学院,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聊城大学。学校从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现有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9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并拥有教育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工程硕士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5〕76号)精神,我校2015年招收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参加中央特岗计划和参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的地方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继续留在当地农村学校任教;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的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取。
二、招生领域
2015年我校将在教育管理、小学教育、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美术)、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等17个专业领域招生。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15年拟招生20名。
四、报名方法
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于2015年12月15日至31日期间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报名登录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 zzlk),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五、复试录取
我校将根据特岗教师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资格审查结果、年度考核情况和本科期间学习成绩,确定复试名单并公示。
取得复试资格的特岗教师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后交任教学校,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参加复试时将《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近3年年度考核表、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交我校进行审核。
我校有关复试具体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及时公布(http://yjsc.lcu.edu..cn),请取得复试资格的特岗教师按照复试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我校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六、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
培养方式为在职兼读方式,课程学习主要安排在假日进行,考生平时基本在原单位结合本职工作进行学习、研究性实践和撰写学位论文。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所有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为15000元(不包括教材费、资料费、住宿费等)。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聊城市湖南路1号
邮政编码:252059
联系部门:聊城大学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635-8239845
注:我校报名、复试、录取有关信息均将在此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经常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