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2005 年 7 月 31 日 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二、报名办法、时间及地点
1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网上报名的时间为 2008 年 7 月 1 日至 18 日,现场报名的时间为 7 月 19 日至 21 日。
2 、报考者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 http://sdtd1.ujn.edu.cn (教育网用户)或 http://sdtd2.ujn.edu.cn (公众网用户)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3 、山东省考生须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就近报名点办理交费和图像采集等报名手续(可登陆山东省学位办网站查询);外省考生须在规定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本省学位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4 、报名费:以国家规定为准。具体事宜请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查询。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 10 月 25 日 、 26 日考生于 2008 年 10 月 1 日 至 24 日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副本,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副本,在入场前换领准考证正本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及科目
入学考试方式为全国联考。
考试科目为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和政治理论五门,其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为统考科目,全国统一命题、评卷;专业课和政治理论由我校自行命题、评卷,其中政治理论课考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
五、复试、录取
考生须将现场报名时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初试合格考生须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录取分数线及复试基本要求由我校自行确定。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须持盖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证件到我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和政治理论考试。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课程学习与管理
课程学习执行教育硕士各学科方向参考性培养方案,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
培养方式有两种:
1. 脱产集中学习:考生第一年脱产集中学习,课程修完后从第二年开始进行论文选题、开题等工作,学员边工作边在导师指导下撰写论文。
2. 在职兼读:课程学习主要安排在节假日,考生平时在原单位结合本职工作进行研究性实践和撰写学位论文。
七、学位授予
考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完成论文写作后可向我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八、学习费用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费用包括学费、课程学习考试费、学位论文指导、答辩和学位授予管理等费用,全部学费为 12000 元(不包括教材费、资料费、住宿费等)。
九、复习资料
教育学、心理学: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
教育学、心理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备考教程》,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英语:使用《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及指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学科教学·英语专业:使用《全国统一 ( 联合 ) 考试大纲 英语二》,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编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上述联考大纲、指南及相关复习资料可到我校 研究生处购买。
研究生处
二 00 八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