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是山东省属综合性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自 1979 年开始招收研究生,现有 45 个硕士学位点。 2007 年我校产业经济学等 20 个学科专业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具体接受申请专业及方向见“聊城大学 2007 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一、报名条件
1 、申请硕士学位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是学士学位获得者,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所申请硕士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一定成绩。
二、报名方法
1 、报名时间: 2007 年 3 月 10 日— 6 月 30 日。
2 、报名材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B5 纸复印 , 不要粘贴在登记表上);
②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聊城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下载)一式两份 , 须加贴照片。打印格式:除封面外,其余部分正反两面打印。装订线:左侧;
③近期免冠同版正面一寸彩色照片 4 张。
④交纳课程学习费用(文科: 8750 元;理科: 10000 元)。
⑤报名费: 100 元。
3 、报名地址:聊城大学研究生处学位办。
电话: 8239845 ;邮编: 252059
三、课程学习和考试
1 、经我校审查合格,确定具有申请资格并同意接受者,交费注册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所学课程及所修学分见申请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 、课程学习可按申请专业的要求,跟在校研究生随读或通过自学等方式学习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我校拟根据报名情况在部分专业,利用双休日或假期单独编班集中辅导、讲授研究生课程。
3 、课程考试:基础外语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的语种必须与所申请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已列为学科综合国家统一考试的专业须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其它课程考试 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
2007 年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报名时间为 3 月份,详细情况可登陆聊城大学研究生处网站 查询 ;考试时间为 2006 年 5 月 27 日(星期日) 9 时至 11 时 30 分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
4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通过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5 、跨专业申请硕士学位者,须补修本学科、本专业大学阶段的主干课程,一般为 2 - 4 门, 并取得合格成绩。成绩不合格者,可补考一次。考试由我校研究生处统一组织。
四、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1 、申请人可在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一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是本人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
2 、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3 、校学位办公室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审查,经确认合格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
4 、学位授予按《聊城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申请学位费用
1 、 产业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国际政治、劳动经济学、课程与教学论(分学科)、文艺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艺术学、专门史 专业 14000 元(课程学习阶段费用 8750 元;论文阶段费用 5250 元),其它专业 16000 元(课程学习阶段费用 10000 元;论文阶段费用 6000 元),校外班学费标准按规定增加。
2 、学员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到校学习的差旅、食宿费、跨专业申请学位学员补修本科阶段课程考试费等费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申请人本人承担。
3 、申请人因故提出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可以办理中止手续,但所交的费用一般不予退回。
聊城大学研究生处
二00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