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考生(名单已公布):
根据教育部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对拟录取考生要进行人事档案审查与政治审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 、调档函与政审函的发放,本校考生与聊城市(含八县市)考生于 4 月 27 日 前 来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东校区办公楼 B 座 611 室)领取调档函与政审函。外地考生的调档函与政审函将于 4 月 24 日 寄出,以挂号信形式寄给考生本人。
2 、考生持调档函到个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人事档案由单位以机要或特快专递形式寄往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生不得接触个人档案),持政审函到个人工作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出具政治审查材料。
3 、人事档案与政治审查材料务必于 5 月 10 日 前寄到研招办(因五一放假,各位考生要尽快办理调档手续)。逾期取消拟录取资格。
4 、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252059
联系电话: 0635-8239660
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7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