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盛达,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季羡林学院导师和主讲教授,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院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宪法学、比较法学、立法学。曾获聊城大学教学成果2等奖、第二届“良师益友”称号;科研上曾主持3项省部级课题,参与省级重点课题2项,发表论文40余篇,合著6部。
王建,男,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法理学、宪法学。已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论宪法解释及其法学特质”,载《求索》2013年第12期;“Contribution of Peng Zhen to the 1982 Constitution”载《学术界》,2014年第3期。
隋燕飞,女,聊城大学法学院讲师、慈善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2009年本科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12年硕士毕业、2015年博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分别获得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法理学、人权法学、立法学。任教以来,讲授《立法学》《知识产权国际许可和转让》等课程。科研方面,曾在《人权》、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北京社会科学年鉴》等刊物上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数篇,曾参与国家社科基金、中国人权研究会等科研项目数项,曾参加美国芝加哥大学法经济学研讨会、英国牛津大学公法研讨项目、欧洲电信法研讨项目等多项对外交流学术活动。
綦保国,男,西南政法大学法律史学博士,聊城大学法学院讲师。曾从事人民警察、律师等职,先后师从湘潭大学彭熙海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曾代伟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史学、法律经济学。现在聊城大学法学院主要讲授《外国法律史》《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等课程。在各级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近20篇。
李永军,男,法学硕士,硕士生导师,聊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聊城大学第十一届本科教学督导员、山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曾任阳谷县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审判员。兼职律师。2005年调入聊城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主讲《中国法制史》《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等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为慈善法、社会法和法史学等。从2006年至今,共发表论文30余篇,其中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多篇。著作三部(合著)。主持省级课题一项,主持厅级课题三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多项。调研报告为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采用。获厅级论文一等奖一项。合著《<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专家建议稿》获山东省社会科学奖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