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江,男,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聊城大学法学院法学系主任,聊城市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主要从事国际公法(双语教学)、国际私法、法律英语、国际慈善组织的教学及研究;先后发表文章二十余篇;出版个人专著3部、参与著作3部、先后主持司法部、山东社会科学人文课题、山东社科规划办课题各一项;山东省社科一等奖1次、三等奖2次、聊城大学优秀成果二等奖3次、聊城市优秀成果一等奖2次。
翟月玲,博士学位,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行政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的教学和工作。先后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教改项目2项;主持或参与立法项目多项。获山东省第二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山东省法学会优秀成果奖2项、山东省教育系统社科奖1项;获聊城大学社科奖6项、教案优秀奖1项、课堂教学竞赛奖1项、获“十一五”本科教学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出版专著1部,在《学术界》、《探索》、《湖北社会科学》等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2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