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期间,评审组依据CNAS 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L06:2014《测量结果的溯源性要求》、CL07:2011《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CL09:201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微生物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CL10:201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和CL52:2014《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等文件要求,采取现场交流、查阅记录、现场试验、授权签字人考试等方式对实验室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人员技术能力、仪器设备以及环境条件等进行了全面审查。据统计,本次评审共安排了149项次的现场考核试验。
评审组对检测实验室的运行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确认了申请认可的技术能力,认为管理体系运行正常,符合准则要求,一致同意通过评审。同时,专家们也指出了体系运行过程中的不足,对实验室管理体系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
此次评审对检测实验室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实验室的管理水平、检测技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起到了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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