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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_滨州医学院

滨州医学院 免费考研网/2017-12-10


各部门、院(系):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2017 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包括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两类,每类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每所高校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各限推荐重点项目1 项,且包含在本校推荐限额内(科技类8项,社科类5项,自筹类5项)。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3 年。

2.科技计划项目中的重点项目是指围绕可能产生革命性突破的焦点方向和国际科学前沿热点问题,开展多学科综合研究和交叉研究,预期社会经济效益好、投资见效快的项目,主要面向人工智能、生命科学、空间海洋、量子技术、纳米科技、核心电子器件、系统软件、生物基因、新药创制、智能制造、先进材料、信息安全、节能减排降碳、雾霾治理等领域。

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中的重点项目是指以项目组为依托,以解决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学科领域重大问题为研究内容的项目。

3.一般项目分为A 类项目(资助经费项目)和B 类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科技计划项目

1.选题学术思想新颖,符合我省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或较大的应用前景。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省高校在岗的教师和科技人员,学风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重点支持4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

3.课题组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主要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所在单位能提供相应的研究条件,所在单位能提供相应的研究条件,鼓励、支持研究生、本专科生参与项目研究。

4.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限报一项,参与项目不限。

5.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推荐的项目,鼓励各高校发挥群体优势,联合攻关,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

(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

1.项目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项目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可望取得预期成果。

3.具有学科结构和梯队合理的项目组,科研工作基础扎实。

4.项目申请经费额度实事求是,预算合理。

5.自筹经费项目应提供出资证明。

6.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高校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 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7.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

8.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三)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制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已列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计划的项目或其中的子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正在承担厅局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者

(四)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鲁发〔2015〕22 号)精神,充分发挥高校科研、人才、智力、信息等方面优势,今年继续组织高校对我省贫困地区致贫原因、资源条件和脱贫需求以及脱贫对策开展研究,为扶贫工作提供咨询,有条件的高校要积极组织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开展扶贫研究,并择优推荐。

(五)为贯彻《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办发〔2017〕5 号)精神,鼓励高校在研究阐发、教育普及、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等方面协同推进并取得重要成果。

(六)根据《关于贯彻国发〔2016〕17 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实施意见》(鲁政发〔2016〕30 号)文件精神,鼓励高校在文物保护传承挖掘内涵、合理利用等方面开展研究,充分发挥文物工作在保护传承齐鲁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中的重要作用。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下载《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A\B》或《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A\B》,根据填写要求认真撰写,把《申请书A\B》、《汇总表》电子版于3月14日前报所属学院【申请书B(含附件)电子版材料均不得出现申报学校、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等影响匿名评审的内容(主要是附件发表的论文成果等,若有,请涂盖,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申请书(A)》及其附件材料不得匿名。

(二)学院审核、汇总《申请书A\B》和《汇总表》,并组织专家对所报项目进行排序,《申请书A\B》及《汇总表》电子版3月16号前报科研处。

(三)学校评审推荐。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相关专家对审查合格的项目进行初评,择优确定推荐项目后再查新上传系统。查新目的须是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联 系 人:

科技类:崔大鹏,联系电话:6913071;E-mail:byjhk@126.com

社科类:陈从显,联系电话:6913322;E-mail:bmuskk@126.com



附件:

1. 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A\B

2. 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A\B

3. 2017年度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4. 2017年度高校社科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滨州医学院科研处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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