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文件,2016年我校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后,在本学科从事基础、临床工作三年以上(即2014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可以报考学术型硕士学位专业。
2、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可以申请与规培专业一致的专业型硕士学位专业。
二、2016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医学硕士学位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二)网上报名步骤: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网上报名:申请人于2016年6月7日前登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初次注册成功后,务必按照网站要求,上传标准的蓝底照片,完善信息,点击提交学位申请,在“学位授予单位”一栏中选择“滨州医学院”,在“申请学位类型”中选择“学术性学位”或“专业学位”(选择“专业学位”者必须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一阶段合格证书),进一步选择“申请学位学科门类”、“ 申请学位学科名称”, “是否按一级学科申请”选择“否”,再选择“申请学位专业”,申请学位专业自报名起不允许修改。
相关步骤请参阅“全国同力平台”详细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
(三)现场资格审查步骤:
资格审查分为烟台校区(6月7日)、滨州校区(6月23日)两地进行,考生可就近办理报名手续。
烟台校区(6月7日)
申请人须于6月7日(上午8:30—11:00)持资格审查要求材料到滨州医学院烟台校区图书办公楼一楼大厅办理审核及采集信息等手续(烟台校区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乘10、17、52、62等路公交)。6月7日下午14:30在教学科研楼C区5001教室召开会议,请务必准时参加。
滨州校区(6月23日)
申请人须于6月23日(上午8:30—11:00)持资格审查要求材料到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旧办公楼409学术报告厅进行审核及采集信息等手续(滨州审核地点: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二路661号)。6月23日下午14:30在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旧办公楼409学术报告厅召开会议,请务必准时参加。
备注:1.在烟台校区报名的人员上课地点在烟台校区。在滨州校区报名的人员在滨州校区上课。
2.拟在滨州校区报名的人员请提前打电话0543-3256927预报名,登记报名人员信息。在烟台校区报名的人员不必预报名。
四、资格审查必备材料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申请身份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学校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1. 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持军队院校学位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处http://www.chsi.com.cn/xlrz/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认证工作用时较长,请有关人员务必提前办理。
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供国家留学服务中心http://renzheng.cscse.edu.cn/(国外)或http://renzheng-gat.cscse.edu.cn/(港澳台)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 单位盖章的《滨州医学院在职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人员所在单位推荐书》一份(详见附件3)。
4. 同力信息平台上传电子照片的同底版一寸、二寸彩照各2张。
5. 申请专业学位者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考核证书及一份复印件。如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申报专业学位需提供由规培基地出具的证明原件,且必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考核证书后才能申请硕士学位。
6.交费发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 上述材料按以上顺序一式一份提交。
五、教学管理工作
1.在职申请医学硕士学位的工作,按照滨州医学院学位实施细则和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进行。
2.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一年内通过我校的全部课程考试,期间需脱产来我校校区学习(周六、周日上课)。
3.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五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统考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4.在通过国家统考考试后的当年9月进入论文阶段,并选择导师,根据学校及导师安排,在导师所在单位进行临床实践、收集病例、科学实验等相关实践学习,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论文。
5.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须以第一作者(作者单位署名为滨州医学院)在国家承认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才能进入论文答辩程序。在每年3月份提交硕士学位答辩论文时,同时提交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提交硕士学位答辩论文后,通过学校组织的学术不端行为监测、盲评、答辩、复审等环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滨州医学院硕士学位。
六、收费标准和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按照每生19000元标准收取学费。该学费分两次交纳,首次12000元于学员注册后交纳,剩余7000元于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英语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后,进入论文阶段前交纳。
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1.报名时间:每年3月份国家统一安排,学生自行报名、缴费。
2.考试时间:每年5月份
3.考试成绩公布: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在网上公布。
报名、考试、成绩公布时间每年由国家统一公布,请及时关注。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之士到我校学习!
培养单位: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滨州医学院烟台校区图书办公楼1311室
联系电话:0535-6913152, 所有具体问题请先仔细阅读招生简章
联系人:许老师
附件1:2016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医学硕士学位专业目录
附件2:“全国同力平台”详细使用说明
附件3:在职申请医学硕士学位人员所在单位推荐书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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