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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政法学院..._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 免费考研网/2018-05-06

各二级学院: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的文件要求,定于2018年4月至5月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政法学院预选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务处

承办单位:校团委、经济管理学院

三、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四)“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五)“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六)“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四)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学院、跨专业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各学院团委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鼓励项目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具体方案见附件1。

七、国际赛道

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鼓励各高校推荐国外友好合作高校的项目参赛,鼓励各高校推荐海外校友会作为国际赛道合作渠道。

八、赛程安排

(一)校内选拔赛报名(即日至2018年5月1日前)

请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学生参赛,报名统一为线上报名。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提交后可在系统内更新项目材料。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截至6月上旬上海市赛复赛环节前,市赛组委会将根据我校报名项目数量作为参考分配各校入选市赛复赛项目名额。

(二)校内培训会(2018年5月初)

校团委组织报名队伍进行培训,主要包括:申报书的撰写、ppt及视频制作等多方面培训和指导。

(三)校内预选赛(2018年5月中旬)

校团委将对已报名的项目在系统内进行预选,预选赛的评审标准将参照复赛评审标准。

(四)市级复赛(2018年6月上旬)

6月上旬,市赛组委会参照大赛评审规则,组织市级复赛,评选出主赛道和“青年红色逐梦之旅”专项赛道的优胜奖、铜奖和银奖,以及两个赛道晋级市级决赛的项目。

(五)暑期训练营(2018年7月上旬)

市赛组委会原则上针对晋级市赛决赛项目,于7月上旬以封闭式集中创业培训形式组织暑期训练营。封闭式集中创业培训将邀请专家团队,与项目成员共同分享创业经验,并围绕创业计划、商业模式、团队协作、成长潜力等模块,提升项目创业质量。

(六)市级决赛(2018年7月上旬)

晋级决赛项目将以路演形式进行现场答辩和评审,决选出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专项赛道的金奖,并进行颁奖典礼。按照国赛分配名额,市赛将选拔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专项赛道部分获奖项目等作为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查看市赛评审规则。

九、参赛项目数量

(一)按照市教委对于学校参赛项目数量不得少于200项的要求,各学院参赛队伍数量按照学院学生人数比例,不得少于分配项目数量(详细见附件3)。

(二)晋级市赛参赛项目数量:学校推荐数量主要按照学校参赛项目总数的一定比例确定。推荐的创意组项目数量不得大于每校推荐总数的50%。获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奖项的高校按每个银奖增加2个、每个铜奖增加1个晋级市赛项目名额。

学校在完成参赛项目指标的基础上,每增加20个项目可奖励1个晋级市赛推报名额;校赛报名数量未达到指标要求的按照比例核减学校晋级市赛的名额。晋级市赛的项目中,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四个组别的项目比例原则上要均衡。对于本科院校,就业型创业组推报数量不作要求。

十、奖项设置及奖励政策

(一)奖项设置

1.校内初赛评选出校级一、二、三等奖若干,并择优推荐至市级参赛。市赛初定设主赛道金奖20个、银奖40个、铜奖100个和优胜奖若干个,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等专项奖;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专项赛道金奖3个、银奖10个、铜奖30个和优胜奖若干个,设“乡村振兴奖”、“精准扶贫奖”等专项奖。各奖项根据大赛报名情况分类、分组评定,以后续通知为准。

2.市赛设高校优秀组织奖20个左右,根据校级初赛组织情况和市赛获奖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宣传发动不到位、校赛报名数量未达到要求、推荐进入市赛团队审核不严格的高校不得参评高校优秀组织奖。

3.市赛设优秀指导教师奖。金奖、银奖项目的指导教师将获得市赛优秀指导教师奖。市赛将为获奖项目颁发证书和奖牌。

4.学校给予二级学院组织活动费用,学生人数超过1000人的学院给予2000元,学生人数少于1000人的学院给予1000元。

(二)奖励政策

指导学生项目荣获市赛金奖和银奖教师的相关项目,可优先参评市级教学建设和改革类项目以及市级教学成果奖,不占用学校推荐名额;指导学生项目荣获国赛金奖和银奖教师的相关项目,可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主要依据,经认定可等同于市级教学成果奖相应等级奖项。

中国建设银行为获奖项目举办“互联网+”金融产品推介/宣传沙龙,向获奖团队普及金融知识,提高维护信用的意识;了解建行普惠金融的系列服务举措:从优惠便捷的开户产品套餐,到全流程电子渠道自助操作的信用贷款“小微快贷”,以及引入政府补偿、金额更高的微贷通、科技履约贷、担保基金贷等产品。横向可贯穿企业生命全周期,纵向能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

大赛帮助获奖项目对接天使基金资助;提供创业扶持,对接投融资平台,落户孵化基地及办公场地免费使用等服务。

十一、大赛宣传组织及政策支持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参赛对象踊跃报名,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十三、联系人

教务处:陆小平;校团委:孙留华;经济管理学院:陈雪婷

联系电话:39227325

大赛官网: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

教务处、校团委、经济管理学院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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