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700名左右(含计划内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250名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450名左右。录取时,各学院、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5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通过英语四级(CET-4)。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详情请查看研究生部主页(http://yjs.usst.edu.cn)《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命题入学考试: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五、报考办法及受理日期:
(一)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2010年10月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2010年11月10日至14日
地点及手续:在上海市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须到上海教育考试院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二)考生报考时应注意: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报考我校MBA及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均须在上海理工大学参加初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上海理工大学报名点,选择其它报名点无效。其他考生可在当地就近参加初试,在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就近报名点。
3.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交费和验证相结合的报名方式。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上报名,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
1.初试日期:由按教育部公布。
2.初试地点:由报名点设置。
3.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三)复试
1.符合国家和学校当年复试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考生可于2011年4月初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usst.edu.cn)查询复试时间、地点、复试要求,复试一般在4月中上旬进行。
2.考生复试时按规定进行体格检查。
七、录取:
1.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
2.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被录取,我校可根据本人志愿调剂至有多余名额的校内相近专业。
八、其他:
1.我校所有学术型硕士点和专业学位硕士点(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外)均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占用推荐学校的推荐名额。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取得毕业学校发放、经省(市)招办盖章的推荐免试表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
2.我校正积极组织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在未实行培养机制改革前,学校计划内研究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它生活待遇。所有研究生均有机会享受“三助”(助教、助研、助管)津贴。
3.对学习成绩优秀、有培养潜力的硕士生,学校鼓励硕博连读。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转为博士研究生后全部享受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待遇。
4.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http://yjs.usst.edu.cn)。
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
上海理工大学研招办的服务宗旨是“一切为了考生”。考生如有事询问,请直接来函来电联系。
学校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 邮政编码:20009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号码:021-55272521(兼传真)
网址:http://yjs.usst.edu.cn
注:以上报考须知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研究生部主页公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