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2012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考生:
您报考我校2012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目前进入录取阶段,根据教育部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规定,现就办理录取手续所需材料及有关事宜说明如下。以下事项涉及有关文档下载,请在本文末链接处进行。
一、政审表。请考生下载政审意见表并将政审意见表上部填写后,交所在单位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填写政审意见并盖章,并提请经办人准确、快速办理。
二、体检表。请考生下载体格检查表并粘贴照片,至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后,考生自行取回体检表。如考生近两个月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有过体检,亦可使用此体检报告(或复印件)。
三、调剂接受函。请校外调剂考生于5月15日前至上海理工大学MPA招生办公室肖老师处(地址:上海市军工路334号上海理工大学军工路南校区管理学院大楼三楼308室)领取上海理工大学调剂接受函,填写有关项目并寄送第一志愿单位(原报考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便初试试卷调至我校。
四、按时寄送。请考生将政审表与体检表于6月1日前寄(通过顺丰快递)或送至上海理工大学MPA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军工路334号上海理工大学军工路南校区管理学院大楼三楼308室,收件人:肖老师,电话:13918075098)。
五、录取类别。请考生根据附表所列,依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录取类别,即委培、自筹,限选一类。‘委培考生档案、户口不可转入学校、不能申请落户;自筹考生档案、户口可以转入学校、可以申请落户’,选择后培养合同类别不可更改,此事重要,慎重选择。请考生于5月9日前将所选的录取类别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lqlbmpa@163.com(例如:姓名-张三,MPA,录取类别-委培)。
合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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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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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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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申请
落户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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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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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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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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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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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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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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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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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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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录取通知。待考生材料(政审表、体检表、初试试卷)到我校,通过教育部录取审查后,我校将于6月中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培养协议盖章件两份、调档联系函(选择自筹类别考生),【上述材料(政审表、体检表、初试试卷)不全者,不予寄录取通知书】。培养协议盖章件均需考生签名,待开学报到时提交。选择培养合同类别为自筹的考生,需将档案调至我校,请考生在收到调档联系函后将此公函交所在单位有关负责人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并提请经办人准确、快速办理。
七、有关录取及开学相关事宜请关注我校MPA中心网页相关通知。
八、如有相关问题可咨询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5710178 021-6571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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