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务必按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来校报到,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 报到时必须注意:
1 .带好研究生入学通知书和本人近期一寸脱帽半身正面照片 5 张。
2 .中共党员研究生(委托或定向培养研究生除外)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录取专业所在学院党总支接转组织关系。凡录取前党员组织关系在上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原关系所在单位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抬头为 上海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其他同学则由当地市(县)以上的党组织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或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委员会组织干部处)。
3. 委托(或定向)培养研究生中的中共党员,可根据单位和本人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具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办法同上)。
4. 关于户籍和户口迁移:凡上海户籍或委托(或定向)培养的研究生均不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其他研究生可自主决定是否通过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其户口挂靠学校集体户口,迁入后除退学、转学外中途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办理户口迁移证时须注意:
a. 凡申请贷款的新生请先将户口迁移证复印多份自己留存(每次都要);
b. 申报户口时间截止至当年 10 月 31 日(有效期在 10 月 31 日之前均受理);
c. 迁入地址应写: 上海市军工路 516 号 , 上海理工大学;
d . 报到当日将户口迁移证另附近期照片 1 张直接交各学院报到点(请在户口迁移证备注栏用铅笔写上本人身高,已婚者在婚姻状况边空格上写上配偶姓名)。
三、 根据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经过政审、体检等复查,如发现有不合格的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入学的,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四、 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自费生,请按“ 2010 级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说明”要求,办妥有关事宜,于报到时带好有关材料;也可在本人生源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情请参看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部网站《关于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 2010 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五、 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用品请自己准备 。请在报到之前十天将有关费用存入农行卡内,便于学校财务扣款。
其中,公费生:住宿费+保险费
自费生:学费 6000 元 / 每学年+住宿费+保险费
委培生:学费(按合同所写金额) / 每学年+住宿费。
注: 1 、住宿费均根据宿舍安排情况另行确定,最高收费不超过 1200 元 / 年;
2 、保险费由学生自愿缴纳(强烈建议同学缴纳),分别为:学术型研究生 250 元(学制二年半, 100 元 / 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200 元(学制二年, 100 元 / 年)。
六、 开学报到时在各学院领取“校园一卡通”。
七、 凡录取类别为自筹或委培的研究生,请于开学报到时将签字盖章后的自筹或委培合同书一份(此合同书一式两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发给考生)上交学院辅导员处。
报到时间: 2010 年 9 月 4 日 -5 日上午 9 : 00- 下午 16 : 00
届时学校在上海火车站和火车南站设有接待点
报到地点 :军工路 516 号上海理工大学体育馆
咨询电话:( 021 ) 55272521 或 55275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