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0年硕士新生党员组织关系办理
目前我们暂不接受拟录取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新生报到时由本人亲自递交相关学院,办理转入手续,在此之前请勿邮寄。
1、中共党员研究生(委托或定向培养研究生除外)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录取专业所在学院党总支接转组织关系。凡录取前党员组织关系在上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原关系所在单位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抬头为上海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其他同学则由当地市(县)以上的党组织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或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委员会组织干部处)。
2、 委托(或定向)培养研究生中的中共党员,可根据单位和本人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具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办法同上)。
二、关于户籍和户口转移
凡上海户籍或委托(或定向)培养的研究生均不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其他研究生可自主决定是否通过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其户口挂靠学校集体户口,迁入后除退学、转学外中途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办理户口迁移证时须注意:
a.凡申请贷款的新生请先将户口迁移证复印多份自己留存(每次都要);
b.申报户口时间截止至当年10月31日(有效期在10月31日之前均受理);
c.迁入地址应写:上海市军工路516号,上海理工大学;
d.报到当日将户口迁移证另附近期照片1张直接交各学院报到点(请在户口迁移证备注栏用铅笔写上本人身高,已婚者在婚姻状况边空格上写上配偶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