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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_上海理工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8-05-04

校内各部门:

当前,本市已进入冬春火灾高发季节。11月18日,北京市大兴区发生一起19人死亡、8人受伤的重大火灾事故,该起火事故属于典型的生产、经营、储存、住宿于一体的“五合一”场所火灾。11月25日凌晨,上海闵行区虹梅南路上一栋房屋内发生火灾,导致一家4人不幸身亡。12月1日凌晨,天津市河西区一高层建筑38层发生火灾,造成10人死亡、5人受伤。为深刻吸取北京“11.18”、上海“11.25”和天津“12.1”事故教训,根据市消防委《关于提示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消防委办[2017]43号)精神和上海市教育委员《关于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预警通知》的要求,持续深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按照市教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在9月底开展的全校性安全大检查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排查治理火灾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时下进入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大量增加,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集中,火灾隐患显著增多,处于火灾易发、多发期,消防安全形势更加严峻。各单位要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小组,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稳定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与前提,认真制定检查方案和防范措施,周密部署,全力以赴,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始终受控,确保无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精准研判本部门消防管理工作,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瞄准最薄弱环节,紧盯最不放心区域,形成责任明晰、巡查有力的管理机制,突出火灾防控重点区域。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间、整改要求和整改责任人;对久拖不改或不能及时完成整改的,要坚决采取关、停、封、拆等强制措施,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并从严追责。重点排查区域及对象如下:

1.学生宿舍、高层建筑。不得在楼道、楼梯堆放易燃物品及大件设备,保持消防逃生通道畅通,严禁电瓶车违规充电、使用违章电器;

2.校内燃气设施。勤清洗食堂后厨灶台及烟油管道,检查燃气阀门是否老化漏气;

3.配电站(房)。不得在室内堆放易燃物品,私自接、拉电线,检查设备线路是否漏电;

4.实验室、危险品仓库。加强实验室进出管理,严禁人员在室内住宿过夜;

5.办公室。加强大功率电器安全使用管理,不使用劣质、“三无”电线插座,下班前要切断不间断电源。

三、加强信息报送按时反馈工作

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对本部门所辖区域进行自查,坚决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党政负责人必须亲自过问,亲自研究,认真制定各项安全制度、措施、查找问题和落实整改,对无法及时整改消除的隐患,要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报告,联合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梳理,填写《消防安全管理自查表》(附件)及形成自查报告(电子版)于2017年12月24日前报保卫处。

联系人:史良,电话:55270669,电子邮箱:sl@usst.edu.cn

消防安全管理自查表.pdf

保卫部(处)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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