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9
领域代码:430139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和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制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针对生物工程领域综合性、实践性强的特点,结合我国工矿企业技术现状和技术进步的要求,参照生物工程学科的发展趋势及本校的特色,并符合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规律,适应企业的需求,在充分吸取以往研究生培养,特别是工程类型工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特制订本校生物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的培养方案如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生物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生物工程领域实际问题的先进技术与方法,具有创新意识,能独立进行生物工程技术研发、工程设计、运行和管理的应用型高层次人才。
生物工程硕士要求掌握相关的生物工程领域的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技术,具备计算机应用及外语翻译能力。具备较系统的生物工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能在工业、医疗、食品、农业等领域的企、事业和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相关的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生产管理等工作。
二、培养方式与年限
1.在职攻读,企业与学校共同培养;
2.实行学分制,要求修满32学分;
3.论文阶段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指导;
4.培养年限:3~5年。
三、领域范围
1.生物医学工程
2.医疗器械工程
3.生物医学工程
4.食品安全与检测
5.生化工程及装备
6.低温生物工程
四、课程设置(见附表)
本工程领域的课程由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组成,必修课程包括外语、自然辩证法、工程数学、生物工程原理类、生物工程技术类以及两门特色专业课,必修课程总学分不少于20学分。
各研究领域可根据各自优势、培养对象的特点和工作实际需要灵活设置非学位课程(含讲座)。选修课程总学分不少于12学分。
五、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的选题应来自于生物工程相关领域的实践,并与硕士生的本职工作联系紧密;
2.论文内容应注重于解决生物工程领域实际问题,并有较高的水平和应用价值;
3.论文的工作程序应包括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答辩等过程。其中,论文自开题后的实际工作时间应不少于一年。
4.论文指导实行双导师制,选题、开题、答辩均需校内外导师共同参与并签署书面意见。
5.论文应有2位专家评阅,其中一位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由3-5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一位非高校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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