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建筑学博士生招生考试科目及内容安排如下:
一、初试科目:“建筑学专业基础”,含A,B两部分
A:建筑历史与理论;B:建筑建造技术;
报考研究方向选择建筑历史与理论及历史建筑保护、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设计及其理论、室内设计及其理论的考生初试选考“A:建筑历史与理论”;
报考研究方向选择建筑技术科学的考生初试选考“B:建筑建造技术”
二、复试专业课(复试时院系组织考核)
初试选考“A:建筑历史与理论”的考生,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为“建筑设计”
初试选考“B:建筑建造技术”的考生,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为“建筑环境控制”
建筑系
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