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必须符合报考专业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才可以调剂到本学院相近专业参加复试,但原则上统考科目要相同,且考生的初试分数不低于拟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有关问题请咨询所报考院系。
二、对于生源不足的个别院、系,允许接收我校相近专业生源较多且符合我校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但原则上统考科目要相同,且考生的初试分数不低于拟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调剂程序为:
1、 拟接收院系在 3 月 21 日前发布信息;
2、 考生于 3 月 26 日前提出更改报考专业的书面申请(《2008年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内调剂申请表》2008年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内调剂申请表.doc可从我院网站下载)到调出院系和接收院系盖章确认;
3、 考生持院系盖章确认的书面申请表,于 3 月 26日下午 4 点前交研招办,过期不再办理;
4、 研招办将于 3 月 27 日确认后统一下达跨院系调剂复试名单。
注意:
1)、 未达到我校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不得参加校内调剂。
2)、 参加 MBA 和单考的考生不得参与调剂。
3)、 经差额复试后淘汰的考生,不得参与校内调剂。
4)、 经差额复试后淘汰的和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若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要求且有外校愿意接收的, 由本人申请,持外校接收函,可于 4 月 16 日至 30 日(双休日除外)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办理有关调剂手续。
5)、 符合我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每位考生仅限一次校内调剂, 申请后不得更改;
6)、 不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同济大学研招办
2008-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