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类别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国家教育部为香港、澳门、台湾人士设立的全日制奖学金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l、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须具备以下学历条件之一:
⑴ 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⑵ 具备以下条件的同等学历人员:获得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6年以上(截止到入学日期),取得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或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英语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要求;或TOFEL成绩达到600分以上),进修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学位必修课程(以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为依据)并提交研究生培养部门开具的成绩证明,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至少发表两篇学术论文;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
4、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
2007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2、报名地点
⑴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于鹰宇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8227。
⑵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⑶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⑷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郭淑华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8楼
电话:(00853)3969368, 图文传真:(00853)2832234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3、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
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迅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4、填报志愿
⑴ 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⑵ 报考教育部为香港、澳门、台湾人士设立奖学金的研究生,还可兼报自费全日制研究生或公费全日制研究生。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
报考博士生须应试报考专业所指定的两门业务课及一门外国语,均为笔试。笔试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设计类考试时间为七小时(含一小时午餐时间)。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各专业的具体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可登录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网址:http://yz.tongji.edu.cn。)
2、初试地点、时间
地址:北 京: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2008年4月12日至13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第三单元(13日)进行。
初试成绩预计于5月中旬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同济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3、复试地点、时间
初试合格者,我校将发出通知,告知复试内容、复试方式、具体地点。有关内容也将同时在同济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复试时间:2008年6月5日之前。
4、复试形式、内容
复试内容一般为专业综合及专业外语(如有特殊要求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形式为笔试、口试结合。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3小时,考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通知中注明。
复试成绩预计于6月中旬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同济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五、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08年6月底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函寄考生本人。
为进一步改革研究生教育中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2008年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学校在现有拨款的基础上,将增加投入,实施新的研究生资助体系,加大对优秀学生的资助力度,实行动态资助管理。
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以申请国家教育部为香港、澳门、台湾人士设立的全日制奖学金。申请者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专业委员会推荐、院(系)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核,由国家教育部批准。
六、入学
新生于2008年9月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
考生必须当年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七、学制和学习年限
学制3年,在校学习年限为3-5年。
八、学位
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博士学位证书。
九、收费标准
全日制博士生和非全日制博士生的学费和学业奖学金按照《同济大学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暂行办法》执行。
获国家教育部奖学金的研究生除免交学费、享有公费医疗外,另发生活补助费标准为:博士生每人每月750元人民币。
住宿、教材等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收取。各项收费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学员可交纳人民币或港币,交纳港币时,按收取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计价收费。
十、2008年招生专业目录请登录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查询,网址:http://yz.tongji.edu.cn。有关招生信息、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
十一、咨询方式
单位代码:10247
地 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瑞安楼101B室
邮政编码:200092
电 话:021-65981601,65982944,65980341
传 真:021-65988292
E-mail:zhaopu@gs.tongji.edu.cn
联系部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