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报考我校2007年硕士研究生考生申请外校调剂办理手续通知如下:
一、调剂条件:
考生初试成绩必须满足教育部所公布报考学科的复试基本要求(详见《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基本要求》http://yz.chsi.com.cn),且没有被我校录取。
考生初试成绩必须满足教育部所公布报考学科的复试基本要求(详见《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基本要求》http://yz.chsi.com.cn),且没有被我校录取。
二、调剂程序: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申请调剂。
2)考生接到接收单位同意调剂通知后参加复试,复试通过被拟录取的考生向我校研招办提交调剂申请(附件.doc);
3)接收单位(学校)研招办出具同意接收考生的接收函。
我校研招办根据考生的调剂申请和接收单位的接收函,向接收单位寄送考生初试试卷。初试试卷不允许考生或委托他人携带。
注:接收单位调剂函请寄送或传真到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414室同济大学研招办,邮编:200092;传真:021-65988292
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