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关于调整本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通知
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决定上调我院2007年硕士生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特通知如下:一级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政治理论≥55,外国语≥55,业务课1≥90,业务课2≥90,总分≥345。市政工程【081403】专业政治理论≥50,外国语≥50,业务课1≥85,业务课2≥85,总分≥320。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07.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