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整体要求和研究生奖学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和同济大学优秀博士新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17年入学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博士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3万/人。
同济大学优秀博士新生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0.5万/人。
三、评选的基本原则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优质生源的直博生:本科来自学科评估前30%或原全国重点学科专业,本科成绩排名在所在专业前10%;或本科来自认定的优秀院校,本科成绩排名在所在专业前10%。
有突出科研能力的硕博连读生:在入学前三年内取得的科研成果达到所攻读学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博士学位标准要求成果的一半。
有突出科研能力的普通招考全日制博士生:在入学前三年内取得的科研成果达到所攻读学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博士学位标准要求成果的一半。
四、评审流程
1.2017年9月20日前,各学院在评选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制订评审细则,并将评审细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研究生院基金办备案。细则应针对不同来源学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综合考虑和评价所有博士新生的能力水平。
2.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21日,博士生通过“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并向学院递交纸质材料。
3.各学院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学校奖学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本学院制定的评审细则,组织评审,并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4.学院根据材料评审情况进行综合排序,根据排序结果和推荐名额依次确定新生国家奖学金和校级优秀博士新生奖学金的人选。
5.2017年10月9日-10日,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名单及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基金办;2017年10月30日-31日,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同济大学优秀博士新生奖学金名单及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基金办。
研究生院基金办地址:四平路校区瑞安楼510室。
联系人:李庆 李航;联系电话:65982783。
五、其他有关事项
其他评审相关内容参考《关于评审2016-2017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附件:
1. 研究生院、研工部《关于评审2016-2017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2. 2017年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网上申请审核操作指南
3. 2017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国家、校级)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7年8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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