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体系与方案
1、总体思路
(1)设立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
学校设立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创新基金由国家下拨的研究生培养专项经费、研究生学费、作为生活补助的研究生助学金、社会捐赠的奖学金、科研项目中的人力资源成本费以及学校筹措的其它经费等组成。
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对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的规划与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委员会下设的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创新基金办公室)具体负责创新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2)划分研究生资助类别
研究生分全日制研究生(入学时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时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即委托培养研究生)。
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只用于资助全日制研究生。
对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2008年入学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如下:博士研究生每学年学费11800元,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
(3)建立多渠道研究生资助体系
设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学费。
设置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通过从事“三助”工作获得助学金,用于资助在学期间生活费。
设置研究生学术研究促进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支持研究生开展国际交流与访学、支持研究生开展创新性的前沿学术研究、培育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扶持基础学科研究生培养等。
校外捐赠奖学金,继续按照校外捐赠奖学金办法执行,学校注意引导校外捐赠奖学金用于奖励研究生的创新性研究成果。
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助学贷款办法执行。
帮困基金,对因突发性事件出现经济困难研究生给予临时性困难补助。
全日制研究生在学制年限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大学生公费医疗。
取消原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和研究生勤工助学基金。
2、资助方案
2008级同济大学研究生资助方案见表1。
表1: 2008级同济大学研究生资助方案
研究生类别 |
资助类别
|
名额
|
支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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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奖学金
(万/学年)
|
助学金(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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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
全日制
|
约6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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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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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
设置650个“助研”
岗位,1万/学年
|
导师
|
0
|
||||
非全日制
|
约130名
|
学校
|
0
|
0
|
|
导师
|
自定
|
自定
|
|||
硕士研究生
|
A
|
约1400名
|
学校
|
1
|
设置1400个“助研”
岗位,0.4 万/学年
|
导师
|
0
|
||||
B
|
约1600名
|
学校
|
0.3
|
设置约750个“三助”
岗位,0.4 万/学年
|
|
导师
|
自定
|
自定
|
(1)博士研究生
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额资助学费,同时每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获得1万元/学年助学金(担任助研工作)。对100名优秀博士研究生另增加助学金1万元/学年:入学时资助优秀考生,以吸引优秀生源;中期考核后改为资助被选拔的100名优秀生,以培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对于因课题研究需要未能在3学年内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第四、五学年可由导师继续给予资助。具备一定条件,第四、五学年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准备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学术创新基金资助,第四学年资助80名左右,第五学年资助40名左右,要求导师同时配套资助。有关选拔条件、学校和导师的资助办法等另行规定。
学校共设置40份博士扶持学科专项基金,用于扶持文、理、医等学科,博士扶持学科专项基金每份0.66万元/3学年,由导师申请,获得专项基金的导师需同时从课题经费中另配套0.24万元/3学年,该专项经费与配套经费全部用于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原则上每个导师历年累计最多可申请2份博士基金。
每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原则上每学年最多招收4名博士研究生(含当学年转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的提前攻博、硕博连读和直博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其中招收前2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导师需资助的助学金为每名0.3万/学年,招收第3、第4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需资助的助学金依次为0.5万/学年、0.8万/学年。导师可在此基础上追加资助,每位博士研究生由导师资助的助学金上限不超过1.5万/学年。
(2)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均可获得不同等级的学业奖学金资助。设置2150个“三助”岗位(其中助研约1400个、助教约250个、助管约500个),每个岗位一般为0.4万/学年。原则上获A类资助的硕士研究生每人可获得1个“助研”岗位,获B类资助的硕士研究生可竞争获得“三助”岗位。
助教、助管岗位优先录用适合岗位需求的文、理、医等学校扶持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其中助教优先考虑课程承担学院的研究生,助管向文科研究生倾斜。
每位研究生导师原则上每学年最多招收4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对采用助研岗位资助的硕士研究生,导师需要资助每个岗位0.1万/学年,由学校配套0.3万/学年。导师可在此基础上追加资助,每位硕士研究生由导师资助的助学金上限不超过0.8万/学年。
学校共设置100份硕士扶持学科专项基金,用于扶持文、理、医等学科,硕士扶持学科专项基金每份0.24万元/3学年,由导师申请,获得专项基金的导师需同时从课题经费中另配套0.06万元/3学年,该专项经费与配套经费全部用于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原则上每个导师当年最多可申请1份硕士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