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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体育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2021-01-31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校将于2020年12月25日-26日举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校设立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为主考,研究生处主要负责人为副主考,相关培养单位(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招考工作各项任务的布置与统筹。

招考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研究生处,具体协调和落实招考小组布置的各项任务。

2.学校设立由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监察处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培养单位(二级学院)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的招考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招考工作的纪律监督。

二、时间安排

日期

时间

具体安排

地点

责任部门

12月25日

(周五)

9:30-11:30

考生报到

交流中心大厅

研究生处

12月25日

(周五)

13:30-16:30

初试

交流中心会议室

相关二级学院

12月25日

(周五)

18:00-20:00

笔试

交流中心会议室

研究生处

12月26日

(周六)

8:30-11:30

13:00-16:00

复试

交流中心第三会议室(候场)

研究生处

三、相关工作要求

1.报到

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原件,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原件,《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并当场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凡证件材料不全者不予办理报到手续,不得参加后续考试。

2.初试

(1)初试分学科进行,由学科所在学院负责组织。

(2)初试采用专家组面试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个学科面试组的本领域专家不少于3人(含考生报考的导师)。主要考查考生学术成果与所报学科专业的相关性、质量水平及考生的学术发展潜力。  

(3)初试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档。初试结果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3.笔试

(1)笔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

(2)笔试成绩为100分制计分,笔试任一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复试

(1)复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招生导师不得作为专家参与复试。

(2)复试分为专业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两部分进行。复试专家由学校统一聘任,专业面试专家不少于5名(其中1名兼任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专家),重点对考生的学术水平、发展潜力和英语能力进行考察。

(3)专业面试采用100分制计分。专家综合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结合专业面试进行,以100分制计分,英语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复试合格的考生,导师需签字是否同意招收。只有复试合格且导师同意招收的考生才能进入录取程序。每位导师招收的人数不得大于当年招生章程上确定的拟招生名额数。

5.防疫要求

(1)考生须在12月16日前在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上完成本人“随申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申请注册,同时下载打印《2021年上海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并对《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一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均不得参加本次考试。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不得参加考试。

(3)如考生考前14天在沪或已到沪,建议非必要不离沪。考前14天内如有离沪,需提交7天内(以报到时间为准)上海定点医院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考生在考前14天内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的考生,须持考前7天内上海定点医院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5)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绿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在初试、报到、笔试、复试各环节,考生须按要求出示证件和材料,《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应在报到时提交。

(6)笔试当日,考生必须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预留足够时间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口罩外,进出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根据考试现场要求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7)考生在入场时若两次测量体温≥37.3℃,须提供考前7天内上海定点医院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考场防疫工作人员检查通过,安排考生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8)考试期间,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做到居住地和考场之间保持“两点一线”,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同时在各种场所确保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

(9)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10)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务人员安排尽快离场。其他陪同人员不得进入校区或在考场周围聚集。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6.其他

(1)考生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30%)和专业面试成绩(70%)两部分成绩组成。

(2)研究生处对各项考核合格且导师同意招收的考生名单报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者,进行拟录取人员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各相关二级学院需按要求提前将初试工作安排报送研究生处备案。

联系人:俞老师,yzb@sus.edu.cn,021-65508093

地址:绿瓦大楼1001室

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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