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文件要求,经我院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实行差额复试,择优选拔。具体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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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加复试资格 1、联考成绩≥76分(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 2、符合“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条件者,联考成绩≥70分。 3、符合“奥运会冠军”者,联考成绩≥65分。 二、凡符合“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奥运会冠军”条件的考生需自行申请: 对照《招收2015年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上报材料的通知》要求(见附件)。符合条件者下载《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攻读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审核表》填写,并按要求备齐相关材料,于 2016年1月4日前寄送我院(材料邮寄地址:上海杨浦区清源环路650号绿瓦楼103室研究生处邮编:200438 刘老师收电话:51253164)。 三、复试时间及日程安排: 1、复试日期:2016年1月8- 9日 2、复试具体安排:
四、录取成绩计算:全国联考成绩与复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总分,由高至低录取。 五、注意事项: 1、复试通知以网上通知为准。符合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请务必在1月4日前回复邮箱:yzb@sus.edu.cn,同意参加复试,邮件主题写明:“考生姓名+报考领域+准考证号码+手机号码”。 2、报到时需提供材料: ①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 ②《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请在报名网站内下载),资格审查表上必须签署本人诚信承诺书,并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③考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大学专科毕业需提交毕业证书及“运动健将”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④交纳考试费160元,缴费时间:报到日1月8日,8:30—11:00、13:30-16:30;缴费地点:绿瓦楼108室1号柜台,当日不接受现金,请务必刷卡缴费。 3、上海体育学院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海路399号。坐火车来沪的考生可在上海站北广场坐817路或942路车到长海路黑山路站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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