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号)与《上海体育学院关于申请提前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实施细则》(见附件),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2013年我院申请提前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于即日开始,现通知如下:
凡上海体育学院2011年级体育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有意申请提前攻读博士研究生者,经硕士指导教师、所报考博士生导师推荐及申请人所在二级学院推荐,2013年3月31日前向研究生处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应材料。
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品德优良,表现出色;
2 、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工作业绩(运动成绩)突出;具备较强的外语阅读、交流能力:
(1)学科类硕士生应正在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作为主要成员),研究生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CSSCI、CSCD源刊发表过学术论文;
(2)术科类硕士生必须是奥运会项目的世界冠军。
3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并须经本单位同意。
本年度申请提前攻读博士研究生,论文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
4、如有不明之处请电话咨询:021—51253164。
研招办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