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复试考生:
现将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做好复试准备。
一、报到、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的全体考生,请按报考学院通知时间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松江校区指定地点报到,同时接受复试资格审查,领取复试准考证。
考生报到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序号 |
应届考生 |
历届考生 |
1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2 |
本科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处公章)及复印件 |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
3 |
学生证原件 |
/ |
4 |
初试准考证原件 |
初试准考证原件 |
5 |
体检表原件(贴照片、含化验单)附件下载 |
体检表原件(贴照片、含化验单)附件下载 |
6 |
政治审查表原件附件下载 |
政治审查表原件附件下载 |
体检报告应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体检表必须贴有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必须有血液化验单、心电图、胸部X线检查报告,复试报到前2个月内的体检表均有效。可采用医院统一的体检表,但体检项目不得少于我校提供的教育部体检表上的项目。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根据不同情况出具英语四级证书或合格的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自学考试8门以上专业课程成绩单或成人教育本科证书等(详见招生简章要求)。
二、复试安排
1.复试内容包括:报到资格审查、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含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学院与建议录取考生签协议、公布录取结果等。一般历时2-3天,具体时间安排咨询学院。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一律采用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如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日程安排:以各学院具体通知为准。
三、复试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组成,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占35%;面试中,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占5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占15%。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5%+(综合面试成绩×5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5%)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求和,计算公式为: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在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基础上,根据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政审、体检合格后依次录取,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后进行网上公示。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来参加复试需携带证明自己各项能力的相关资料。
2.考生凭复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自备钢笔(水笔)、2B铅笔、橡皮和符合要求的计算器。
3.考生请于开考前15分钟进入专业笔试考场,按照指定位置就座。
4.全体考生必须于各学院指定时间到面试候考点,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5.学院公布建议预拟录取结果后,向建议预拟录取考生发放接收函、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6.复试前未来得及参加体检的考生,请在复试结束后马上统一到上海市第五康复医院(原松江区乐都医院)体检,将票据交学院统一领取。在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体检表送各学院。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携带体检表的考生。
7.严格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逾期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8.学校将于复试结束后公布预拟录取名单,并在研招网(官网)调剂系统中发放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方为有效。
9.就餐可以到学校教学楼东侧的第一餐厅、师生活动中心第四餐厅、清真餐厅就餐,也可在宿舍附近的餐馆就餐。
10.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复试通知书,若需纸质通知书办理请假等事宜,请来电索取。
五、研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21-67791223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 333 号研究生处
邮编:20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