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17]83号)(见附件1)要求,请各单位对涉及的各类科研基地、实验研究场所、科研设施与装置、危险品储存处置场所(统称“科研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并建立台账、完成整改方案。学校将成立联合工作小组组织抽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联合工作小组组长:陈思浩
二、联合工作小组副组长:宋勤健鲁柏青朱小芳
三、联合工作小组成员:黄蕴顾建勤李芳陈嘉灏夏学文
四、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科研处:协调与教委科技处相关工作、上报校自查整改情况、组织抽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完成学校层面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组织抽查
保卫处(安全生产办公室):完成学校层面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组织抽查
后勤实业中心:配合各部门完成涉及水、电、气的安全隐患整改
五、时间节点安排
1、11月9日 ,培训动员,各院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副院长参加,下发《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项目表初表(2017)》等3份表格及填表须知1份。(见附件2至附件5)
2、11月10日至11月21日,各部门自查、建账、整改,上交表格。表格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交科研处(行政楼205),一份学院自留备查。电子版上传:huangyun@sues.edu.cn,邮件主题格式“2017科研实验室安全—XX部门”,文件名格式“表头—XX部门”
3、11月21日至11月24日,联合工作小组聘请第三方专业实验室安全评估机构进行实地抽查。
4、11月27日至11月29日,汇总学校自查整改情况,提交市教委。
六、工作联系人及分管项目
科研处 黄蕴 手机 13817792124 总体联系、协调
保卫处 朱小芳 手机 18917255536 咨询安全生产检查事宜
资产处 李芳 手机 13564764752 咨询实验室认定事宜
后发中心 夏学文 手机18917533970 水、电、气隐患整改事宜





科研处保卫处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后勤实业发展中心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