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一志愿上线考生、各位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你的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经审核,同意你来参加我校相应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请你做好复试准备。现将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的全体考生,请按报考学院通知时间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松江校区指定地点报到,同时接受复试资格审查,领取复试准考证。
考生报到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序号 |
应届考生 |
历届考生 |
1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2 |
本科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处公章)及复印件 |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
3 |
学生证原件 |
/ |
4 |
初试准考证原件 |
初试准考证原件 |
5 |
体检表原件(贴照片、含化验单) |
体检表原件(贴照片、含化验单) |
6 |
政治审查表原件 |
政治审查表原件 |
体检报告应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学校指定的松江区乐都医院出具。体检表必须贴有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必须有血液化验单附件,复试报到前2个月内的体检表均有效。可采用医院统一的体检表,但体检项目不得少于我校提供的教育部体检表上的项目。《体检表》下载SUES体检表.doc。 《政审表》下载SUES政审表.xls。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根据不同情况出具英语四级证书或合格的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自学考试8门以上专业课程成绩单或成人教育本科证书等(详见招生简章要求)。
二、复试日程安排
1.复试内容包括:报到资格审查、专业笔试、英语听力测试、专业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语)、学院与建议录取考生签协议、公布录取结果、网上确认等。一般历时2-3天,具体时间安排咨询学院。
2.各学院复试日程安排:
各学院复试日程安排依学院具体通知为准。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或学院网站查看。
三、复试录取原则
初试成绩权重占50%(初试总成绩÷5×50%即为加权后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占50%。复试成绩由复试专业综合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口语测试和外语听力测试四个部分组成。复试加权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上者(含60分),将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即为总成绩,排列录取顺序,政审、体检合格后依次录取,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如果加试成绩未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最低要求,则不予录取。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来参加复试需携带证明自己各项能力的相关资料。
2.考生凭复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自备钢笔(水笔)、2B铅笔、橡皮和符合要求的计算器(根据学院通知)。
3.考生请于开考前15分钟进入专业笔试考场,按照指定位置就座。
4.参加英语听力的考生不需要带收音机和耳机。
5.全体考生必须于各学院指定时间到面试候考点,听从各硕士点工作人员安排。
6.学院公布建议预拟录取结果后,向建议预拟录取考生发放接收函、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7.复试前未来得及参加体检的考生,可在复试结束后马上到松江区乐都医院(学校指定)体检,将票据交学院统一领取。在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体检表送各学院。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携带体检表的考生。
8.严格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逾期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9.学校将于复试结束次日公布预拟录取名单,并在研招系统中发放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录取方为有效。
10.就餐可以到学校教学楼东侧的餐厅,在一楼入口处左侧有窗口卖饭票,如果到二楼就餐,请到二楼购买饭票(一楼买的饭票只能在一楼餐厅用,二楼买的饭票只能在二楼餐厅用);也可到我校师生活动中心底楼餐厅就餐。还可在宿舍附近的餐馆就餐。
11.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复试通知书。
五、研究生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 333 号研究生处 邮编:201620
联 系 人:陈万辉、王成涛
联系电话:021-67791223, 67791224 传真:67791233
研究生处
2015-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