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经过初试、复试和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拟录取下列2015级硕士研究生,名单见附件。现将名单、拟录取专业、初试及复试成绩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4月24日~5月8日。
本公告发布后,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纪委监察处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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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处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