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有意调剂我校的考生:
1.调剂专业:我校车辆工程、材料加工工程和服装设计与工程,社会保障专业均有调剂名额,调剂要求见下表:
专业 | 重点学科情况 | 调剂要求 | 录取类别 |
车辆工程 (部分参加1.5+1产学研联合培养) | 上海市重点学科 | 欢迎报考机械工程一级学科下属各二级学科专业的调剂考生;并欢迎本科为控制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等相关专业的调剂考生。 | 全部公费 |
材料加工工程 | 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 | 欢迎报考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属各二级学科专业的调剂考生;并欢迎本科为化学工程与技术等相关专业的调剂考生 | 全部公费 |
服装设计与工程 (部分与意大利DOMUS设计学院联合培养) | 上海市重点学科 | 欢迎报考纺织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属各二级学科专业的调剂考生;并欢迎本科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相关专业的调剂考生 | 全部公费 |
社会保障 | 上海市重点学科 | 欢迎报考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一级学科下各二级学科专业的调剂考生 | 全部公费 |
备注 | 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及各单科分均达到国家规定的2010年A类地区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调剂考生必须是已获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的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 |
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和我校研究生教育网(http://ge.sues.edu.cn/)上的通知。
2.优惠条件
(1)新生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的考生均可获得,来自985和211高校的成绩优秀的部分调剂考生可以获得。
(2)普通奖学金:所有研究生均可获得,每年发放12个月。
(3)课程学习优秀奖学金:入学后,课程学习阶段学习成绩优秀的研究生可以获得。
(4)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入学后,可以申请参加创新计划项目,学校择优资助一年。
(5)研究生创新成果优秀奖:学校对在创新能力培养方面取得优秀成果的研究生给与奖励。
(6)复试补助:对非上海籍考生报销专程赴我校复试的往返交通费。(入学后报销,按直达快车硬座)
(7)提供住宿:复试期间,对非上海籍考生免费提供学生宿舍供考生住宿。
3.复试科目
复试科目请查阅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 调剂流程:
(1)有意调剂到我校且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请致电研究生处进行信息登记,联系电话:021-67791224,67791223。同时将电子版的调剂申请表发送至gcdyzb@163.com。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设立的2010年研招调剂服务系统一经开通,请调剂考生第一时间登陆填报调剂志愿并完成网站要求的所有调剂流程,未完成调剂流程的调剂申请无效。
(3)考生完成以上1和2步骤后,我校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服务系统中及时通知进入复试的考生来我校参加复试。
5.研究生处联系方式
研究生处联系人:王成涛
联系电话:021-67791223,67791224 ;传真:021-67791236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研究生处 邮编:201620
E-mail:gcdyzb@163.com
6.硕士点联系方式
车辆工程专业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021-67791151
马老师 联系电话:021-67791146
材料加工工程专业联系人: 于老师 联系电话:021-67791197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1-67791291
社会保障专业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021-67791096
7.监督电话:021-67791256
我们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继续深造,以上详细情况见我校研究生教育网(http://ge.sues.edu.cn)“招生信息”栏目。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