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试成绩查询方式
1、电话查询。考生可凭本人的考生编号(15位数)和身份证号后六位(不含字母)拨打声讯电话16862514查询初试成绩,外地考生请加拨区号021。
2、我校不另行公布成绩。
二、考生如对初试成绩有异议,须于2010年3月1日-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申请成绩复核。复查只查有否漏阅、成绩累计、登记错误,不重新评卷,考生不得查阅答卷。
成绩复查费用:5元/门。
考生可以委托他人复查成绩,须提供本人考生编号、姓名、需复查的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前来复查成绩,逾期不受理!
1、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英语单考、数学一、数学三、历史学专业基础综合等全国统考科目须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地址: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申请复核;
2、其余科目(包括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请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行政楼A113研招办)申请复核。
三、我校不再寄发考生的书面成绩单,考生如需成绩证明,可于3月10日-4月15日法定工作日期间与研招办联系。办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00-4:00,每位考生只能加盖一份成绩单。
四、国家教育部有关复试的基本要求(分数线)约于4月上旬下达。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的公告。
五、按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全国2010年招生调剂工作有专门的调剂服务系统和办法,务请考生在相应日期(约3月中旬)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