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国家财政部、教育部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经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现将我校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将附件3(科研成果登记表)里的科研成果在研究生学生系统录入以备审核。
2、请申报同学于10月10日下午3:3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奖学金评定特设邮箱sxyjsjxj@126.com,邮件主题格式:国家奖学金申请——博士——姓名。纸质版材料请提交至研究生部209办公室。
研究生部
2017.9.29
上海戏剧学院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例(试行)
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国家财政部、教育部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上海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17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沪教委财〔2014〕1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沪教委学〔2014〕64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经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特制定我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例(试行)。
一、 参评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规定学制内)。留学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本校的研究生除外。
二、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学习成绩优异,无补考科目,学位课程成绩无不合格现象(成绩≥75分);
(4) 热爱集体,品德优良,积极参加各类研究生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5)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6)博士研究生须提交两封同行专家推荐信。撰写推荐信的专家必须具有正高职称,对申请者的研究领域要有较深入的了解。注:推荐专家不能为学生自己导师。
符合上述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考虑评选:
(1)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
(2)研究生学习阶段,获校级以上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或其它校级以上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否决条件:(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评选)
(1) 凡受到学校各类处分及通报批评者,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有其它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者;
(2) 报到注册无故迟到者。无故不请假离校一周以上者;
(3)本人所选全部课程有不及格者;
(4)在学校组织的各类党建考核中不及格的研究生党员;
(5)无故不参加研究生集体活动累计三次以上者。
三、评定比例和金额
2017年度上海市教委下达给我校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3名,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
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1、博士国家奖学金的评选采用积分制。综合考虑学术成果、学习成绩、社会贡献等方面。
2、博士研究生参评国家奖学金时,对其科研成果的认定参照此表:
课题、学术理论论文类别 | 奖励标准(单位:分) | |
论文(提供论文代表作2篇) | 1、个人专著每1万字计1分; 2、个人译著每2万字计1分; 3、CSSCI刊物5000字以上,独立作者计10分,第一作者计7分; 4、南大扩展版期刊5000字以上,独立作者计8分,第一作者计5分; 5、北大核心期刊5000字以上,独立作者计5分,第一作者计3分; 6、被《新华文摘》、《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计15分。 | |
国家级课题 | 作为负责人立项且完成 | 30 |
作为负责人立项 | 20 | |
省市级课题 | 作为负责人立项且完成 | 20 |
作为负责人立项 | 12 | |
国家级奖项 | 个人奖项 | 25 |
省市级奖项 | 个人奖项 | 10 |
担任研究生助教、助管、助研等职务 | 2 |
论文及课题等项目必须以本人为第一作者、且第一单位为上海戏剧学院学院,若有通讯作者,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也是上海戏剧学院。期刊发表论文中不包括会议综述等,所有论文必须以正式发表、出版为准,录用通知不予考虑。科研成果认定时段为:入校攻读本学位起至2017年9月1日止。2016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申报者需提交新成果,参评过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3、符合参评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向研究生部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2)《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附件2)。博士研究生需提交2封同行专家推荐信,其中1封由校外高校专家撰写,撰写推荐信的专家必须具有正高职称,对申请者的研究领域要有较深入的了解。
(3)《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科研登记表》(附件3)。
(4) 科研论文全文及期刊封面目录、专著封面目录封底及内容摘要复印件。
(5)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评定程序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采用申报制,由研究生根据自己的情况和学校的评选条件提出申请。
2、提交研究生部办公室。由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提交材料综合审核评定。
3、名单公示。
4、上报学校审批。
六、本办法由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上海戏剧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会会
2017.9.29
附件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 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
附件3 科研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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