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经学院相关会议讨论决定,我院自2014年起,全日制学术性研究生(MA)学费为8000元/年,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MFA)学费维持20000元/年。同时,为了鼓励研究生潜心学习、刻苦钻研,我们每年评选上海戏剧学院博士、硕士优秀奖学金。根据学校目前住宿条件,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不安排住宿,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只安排外地生源住宿。
特此告知
上海戏剧学院
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