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选导师
按考生所考研究方向选择导师,导师名单见附件1。并下载附件2,按要求填写并将电子版发往yanjsds@163.com,回寄电子邮件文件名为(研究方向+考生姓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7日上午9点前。并于1月2日将纸质版交与研究生部(务必手写)。
二、资格审查
部分参加复试的考生仍未交齐以下文件,务必于1月2日现场确认时提交下列文件 ,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1)《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注意:必须在照片处和单位人事部门签章处两个地方盖相同的人事部门公章,两者缺一不可。考生必须在诚信承诺书考生签名的地方签名。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复印件2份,如获得学位,则另需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2份;考生若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