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拟录取硕士生办理签订协议
1、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新生录取前需与报考学校签订协议。
2、请考生仔细阅读协议书(本网页下载),填写完整并签名(一式两份)。该协议书(一式两份)需在6月15日前寄(送)至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部(第二教学楼209室),学校盖章后返回考生一份协议。
注意:协议书中“专业”和“研究方向”两栏应按照《2010年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www.sta.sh.cn:8080/xjxy/2006-yjsb-1-detail.jsp?num=26-11&id=13858)填写,不得随意更换名称。
3、协议书邮寄地址:上海市华山路630号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部209室(邮编:200040),请在信封上注明“2010硕士协议书”字样。
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部
2010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