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研究生部成立于1986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点;199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院与上海交通大学共建“核能科学与工程”博士点;2010年我院获准增列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核科学与技术”。
三十多年来,上海核工院研究生部结合工程实践,培养造就了一大批综合素质好、研发能力强、学风踏实的毕业研究生。许多人已成为核电领域的骨干力量,学科的领军人物。
上海核工院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研究生导师由各专业资深专家担任。学校把“献身的工作精神,求索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互助的工作习惯”作为研究生培养要求,把“国际视野、创新能力、贴近工程实践”作为研究生培养方向,为我国的核电事业输送了一大批人才。
在国家积极发展核电的能源战略中,上海核工院承担着国家三代核电技术依托项目的引进、消化、吸收,并自主创新形成中国核电技术品牌的重任,承担着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中重大科技专项《大型先进压水堆核电站》科研设计重任,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使命,也为院的教育事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欢迎有志于核电事业的优秀青年学子报考我院研究生。
一、 招生对象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 35周岁以下;
3. 拥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
4. 本科专业为核专业或与专业简介中子专业相关;
5. 尚未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硕士、博士学位;
6. 英语水平达到CET-6或以上水准;
7. 身体健康、符合本院的体检标准;
8. 有学校推荐免试资格者优先。
二、招生专业及名额
招生专业:核科学与技术
名额:1人(推免保送生)、1人(统考生)
三、报送材料
个人简历、成绩单、计算机证书、英语六级证书及其它获奖荣誉证书扫描件
四、联系方式
院校名称: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院校代码:82805
联系部门: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宁老师
联系电话:021-61861435
电子邮箱:ningxiaoting@snerdi.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漕路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