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8年面向军队和地方招收医学、理学、管理学等三个学科门类的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我校招收的博士生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学术学位博士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临床医师为目标,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和对象
军队计划 由军委机关下达,共32名,其中生物学1名、基础医学2名、临床医学4名、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名、中西医结合1名、药学3名、中药学1名、特种医学2名、护理学1名、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1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5名。招生对象为现役军人,包括军队在职干部22名、生长类军队院校硕士生10名。
地方计划 按照上级通知,我校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中药学、特种医学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2018年继续面向地方招收培养博士生,招生对象为非军人考生。具体招生人数待军委机关和教育部正式文件下达后,我校会及时向社会发布,敬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三、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立志为国防现代化建设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服务。
2.应届毕业硕士生(最迟在入学前能够获得硕士学位)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军队计划博士生须符合军队院校学员入学的体检要求;报考地方计划博士生招生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具备报考或已通过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学术学位的考生,对执业医师资格不作要求。
(二)硕博连读
1.招生对象:仅限2016级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生。
2.报考专业:须与硕士所学专业一致。
3.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普通招考所述第1、3、4、5条规定外,考生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学硕士生;并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和学校组织的科研能力考核。即满足我校对硕博连读生学位课平均成绩、科研能力和英语六级成绩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其他需要注意的报考事项
1.军队在职干部考生报考,须具有3年以上军队工作经历(含本科毕业后任职培训时间,截至2018年9月1日),并填写《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按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军级单位政治机关核准、上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备案的程序完成报考资格的推荐审批。根据军委机关通知精神,军队在职干部不得报考硕博连读研究生。未按照相应程序申报报考资格,造成不能参加入学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生长类军队院校应届硕士生报考,须填写《军队院校和科研单位生长类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博士生推荐审批表》,由所在单位训练部门审批。未经所在单位训练部门审批,造成不能参加入学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非军人考生报考(即报考地方计划的考生),除需满足上述博士报考条件外,普通招考考生须具有本科学历和硕士学历,硕博连读考生须具有本科学历。
4.海军军医大学的在职干部、文职人员、生长类硕士生报考,以校内相关部门通知文件审核要求为准。
四、报名及程序
我校博士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提交纸质报名材料相结合的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前经报考导师考核通过,并被报考导师推荐的(需提交报考导师推荐表),报名方有效。考核内容及方式由各培养单位、各导师自行确定。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10日8:30至12月10日16:00,考生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网上报名,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凡未按要求进行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的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名程序
1.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博士生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第二军医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统一用A4纸打印),填写内容信息应完整、真实、准确,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而造成无法录取者,考生责任自负。
3.考生报名材料
除《报名登记表》以及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外(军队考生还需提交考生本人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复印件),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并按照规定次序装订在《报名登记表》内。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及拟报考导师推荐书;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体格检查表。
2)2018年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供: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及拟报考导师推荐书;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体格检查表;在录取前须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已通过的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证明。
3)硕博连读(限我校2016级学术学位硕士生)人员须提供: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及拟报考导师推荐书;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体格检查表。
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录取后统一复检。
4.考生必须在2017年12月15日前,将报名材料邮寄或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处。
5.2018年 1月上旬网上公布博士报名成功的考生名单。
6.报名材料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考生拟在2018年3月上旬由考生本人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招生处领取准考证。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或填写寄送《报名登记表》者,报名无效。
(四)网上报名及填写《报名登记表》时,请认真阅读填报注意事项。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
(一)初试
1.笔试科目:①英语(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医学外语统考);②专业基础(详见我校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基础科目代码为2×××)。
2.初试时间:2018年3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和安排请考生继续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3.考试地点:上海市翔殷路800号海军军医大学第一教学馆。
专业课考试在复试时进行,考试科目由学校统一指定(详见我校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课科目代码为3×××),具体内容和形式由各院系各专业组织实施。
(二)复试
复试一般安排在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在初试后,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查看。复试形式和内容请参照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管理办法。
五、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政审和体格检查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新生于2018年8月下旬入学。
六、其他
1.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当年度招生有效,不得录取未参加当年度规定时间招生考试的考生。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2.军队在职干部报考和生长类应届硕士生报考所需相关《推荐审批表》具体格式见《第二军医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区下载)。
3.2018年联合培养单位(单位代码为201-219)招生导师详为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导师。
4.2018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导师均有资格接受“非军人”考生报名。
5.通讯地址:上海市翔殷路800号海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邮政编码:200433;联系电话:021—8187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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