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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军医大学2013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二军医大学 /2013-04-01

一、招收对象

1、“985工程”和“211工程”院校(部队院校除外)的201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国防生。

2、省级重点医药类大学[包括医科大学、药科大学、中医药大学]201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国防生。

3、申请理学门类(0710生物学)地方应届生入伍推免者必须为“985工程”和“211工程”院校(部队院校除外)的201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符合教育部及所在院校规定的推免条件,并能取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4、有较高的外语应用水平和能力,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560分以上。

5、考生申请专业需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者,本科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我校不接受护理学、预防医学、中医学、基础医学、生命科学类等专业的应届生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招生计划及待遇

1、总政下达的军队研究生推免生招生计划,招生对象为地方应届本科生和国防生。

地方应届本科生(简称地方入伍推免):招生人数共20名左右,男女生比例21

应届国防生:10名左右。

具体招生人数以总政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军队研究生推免生入学复检合格后办理入伍手续,免交学费、住宿费,享受军队干部待遇,毕业后在部队系统分配工作。

2、教育部下达的地方研究生推免生招生计划,招生对象为地方应届本科生。

拟招生人数:60-80名。

地方研究生推免生作为自筹经费录取,免交学费,享受学校地方研究生助学津贴和各培养单位奖助学待遇,毕业后颁发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自主择业,学校根据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有关规定派遣就业。

四、申请、考核及录取程序

1.提交书面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应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2925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含(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下列次序装订):

①《第二军医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下载附件一)

②《专家推荐信》(下载附件二)2份;

③本科期间课程成绩成绩单1份;

④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⑤论文、著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任何能表明个人学养、专长、科研能力等方面的材料复印件1份。

⑥国防生须提交驻校选培办出具的介绍信,地方应届本科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或不入伍)申请表(见附表)。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后果自负。由毕业院校相关部门填写审核的部分,应加盖公章。

申请材料请寄至:上海市翔殷路800号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邮编200433

2.材料审核

7月上旬和9月中旬分两批审核申请材料,结合申请者报考志愿择优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复试录取比例1.21

3、复试考核

我校推免生复试考核分批次复试考核。7月份在夏令营期间遴选部分优秀营员参加第一批推免生考核。9月下旬组织第二批推免生考核。

复试考核包括体检、英语听力和应用能力测试、专家小组面试,面试内容主要包含本科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申请者的外语口语等能力考核。

体检标准见网站http://yjszs.smmu.edu.cn/

4、根据复试考核结果和考生、导师签订的预录取意向,复试、体检合格者,发放接收函。

11月下旬,推免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结束后,根据推免生复试考核成绩,结合考生意愿,择优确定录取为军队研究生(入学并入伍)或地方研究生(入学不入伍)。

5、被预录取的推免生需完成的后续手续

被预录取者须于硕士研究生网报期间凭本科毕业院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到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完成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1130前将推荐免试生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由有关部门加盖公章后寄(送)到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经研究确定的军队计划研究生(入学并入伍)者(11月下旬我办将电话通知被拟录取为军队计划研究生的推免生),需将“××省××××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简称高考录检表,可咨询辅导员)一并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处。

五、几点说明

1、我校将在20127月组织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届时将选拔部分优秀地方应届生和国防生作为推免生预选对象,凡参加我校暑期夏令营活动、且有意向推免的营员亦须提供本简章规定的推免生申请材料(夏令营结束后,被预录取者需在920前补交)。

2、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和导师均接收推免生。

3、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136月下旬寄给本人。

4、复试合格申请者须与我校签订录取意向书,请考生不要再参加其他院校的推免考核。

5、申请者在入学前如有违纪违法行为、学习积极性下降成绩明显滑坡的、入校体检复查不合格,以及政审不合格者(在20136月份进行)将取消录取资格。

通讯地址: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地址:上海市翔殷路800号;邮编:200433

联系电话:021-8187084281870844

附件:第二军医大学 2013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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